
瑞智公司為實踐永續發展,並促成經濟、環境與人群(包含其人權)之進步,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於2016年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2022年改為永續發展實務守則);2014年12月於「公司治理委員會」下設「企業社會責任推動委員會」;2021年10月因應金管會公司治理3.0規劃,擴充並更名為「公司治理與永續發展委員會」負責落實公司治理。
本委員會由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公司治理主管擔任,廠長擔任總幹事。其他工作小組依照職能設立,並由權責單位主管擔任委員開展後續作業:
●營運規畫小組:關注氣候變遷相關議題及風險,提出相對應之策略規劃;規劃節能產品開發策略地圖;訂定淨零排放目標之各項績效指標及短中期目標。
●環保職安小組:促進環境保護各項措施;持續改善提供各項資源的使用效能;尋找綠色替代能源追求達成淨零減碳目標;營造友善安全的職場環境。
●社會公益小組:持續關注所在社區的經營發展目標,並提供所需資源;推動社會關懷及弱勢照顧的各項社會公益行動;完善員工各項福利;持續投入促進人力資源養成的訓練資源。
●公司治理小組:強化董事會職能,提升企業永續價值;提供資訊透明度,促進永續經營;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營造良好互動管道。
公司治理與永續發展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探討相關工作事項,並於溝通會議中提報各小組執行概況。本委員會依規定每年編撰出版永續報告書,揭露運作情形及檢討實施成效並每季向董事會報告;2023年永續報告書之發行經獨立第三方驗證機構BSI(新加坡商英國標準協會集團私人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進行查證,且由各單位主管檢視,並經公司治理與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確認,經總經理審閱核定出版,於2024年8月提報第14屆第5次董事會報告事項,2024年永續報告書之發行亦經由相同流程。
公司各部門日常透過例行管道定期與利害關係人展開互動,倘若遇到利害關係人或永續議題對公司可能造成潛在重大負面衝擊之際,將由權責部門展開盡職調查,評估其對財務、法規遵循、環保及勞動權益等層面的影響,依重大事件影響及處理結果提報發生當季之董事會,由總經理並同經營報告向董事會報告,並由董事會對部門提出的盡職報告做出決議並交辦公司權責部門執行。2024年公司未有相關潛在或實際負面重大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