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本公司已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公司治理與永續(ESG)委員會,並任命柯志成副總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業務。 柯志成副總經理具有公開發行公司之工作經驗,從事過法務、財務、股務及議事等管理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
公司治理單位依權責分別由股務單位、財務管理中心、營運策略發展中心、行政與人力資源中心等單位指派人員兼職,辦理公司治理相關業務,且依規定呈報至總經理以上主管簽核。

(一)公司治理相關事項,包括下列內容:
1. 統籌全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和永續發展方向的目標和擬定。
2. 協助與利害關係人對話。
3. 永續報告書之編撰。
4.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5.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6.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7.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8.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9.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10. 維護投資人關係。
11. 落實誠信經營。

(二)112年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1. 編撰出版永續報告書。
2. 針對公司經營領域以及公司治理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修訂發展,定期通知董事會成員。
3. 獨立董事依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有與內部稽核主管或簽證會計師個別會面瞭解公司財務業務之需要時,協助安排相關會議。
4. 協助董事擬定年度進修計劃及安排課程。
5. 協助且提醒董事於執行業務或做成董事會正式決議時應遵守之法規、並於會後負責檢覆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6. 視需要安排董事與股東交流,使投資人能獲得足夠資訊評估決定企業合理的資本市場價值,並使股東權益受到良好的維護。
7. 擬定董事會議程於七日前通知董事,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二十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8. 舉辦誠信經營教育訓練。
9.每月定期提供相關內部人各項法規及宣導事項,確保內部人能明確了解最新法令避免違規,內容包含宣導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10.獨立董事資格審查。
11.分別於3/7、5/4、8/9、11/7召開會議與獨立董事針對財務、業務及內部控制事項進行討論溝通,獨立董事對於上述業務執行結果報告均無異議。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日期 進修時數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智慧製造趨勢與數位科技於經營管理之應用 2023-05-04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全球碳交易機制運行下企業碳權與碳資產管理因應 2023-09-1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永續經營的人才發展 2023-11-0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2024全球經濟展望與產業趨勢 2023-12-05 3